作者:林建山(環球經濟社社長) 出處:Web Only 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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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識經濟社會,特別是歷經百年一次經濟海嘯重擊的當下,創新已成為任何國家,維持永續成長的原動力,也是國家競爭力與國家吸引力得以再提升的不二要素。創新,恐怕也正是現下所有先進國家脫困去疲、復起再振其經濟動力的成長寄託。

因此,先進社會小型經濟國家在最近六年間正相繼推出「創新券」,領先推動以創新券作為國家利基創新之誘因工具的是荷蘭,芬蘭、英國、奧地利、愛爾蘭隨後繼進,亞洲近鄰的新加坡也啟動了第一個亞洲版創新券制度。荷蘭政府更在二九年正式將創新券政策從獨立的方案型計畫,轉化為例常性的國家施政事項。

目前我們所看到的創新券政策,都屬於高度策略性、選擇性施政作為。基本上是從「重點式」發動地方經濟層次的特色創新,而後促其向上綜整組合,成為各個境內不同區域的利基創新。

被選定作為發給創新券對象,必須規模不能太大,但也不能太小,惟其適當規模類型的中小企業,才比較適格且有能力實踐達成創新券發放的預期政策目的。

因創新券體制運作可能產生的「利基創新」,絕大部分都屬於「應用研發事項」,亦即可以具體應用於產業或廠商層次的「務實應用」事項,或「科技應用事項」與「產品/服務關聯」的創新事項。這種前提條件之要求,並非所有現行在地的大學、研究機構或企業顧問機構既有的「學研能量」都是可適用的。

換句話說,創新券的發放與使用,不但是領受創新券的中小企業要經過篩甄選擇,其提供諮詢服務兌現創新券的「學研單位」,也是必須事先經過策略性的篩甄選擇。

而我們要提高國家創新力,就必須要能因勢利導北中南東四個區域創新走廊的各別特色產業群聚趨勢,動員每個群聚的特有專長能力,有效利用區域內的所有學研能量,即大學院校、國家實驗室、政府關聯研究法人機構,及民間企業研究單位的研發人力物力存量與流量。

在過去二十年間,全國地區產業群聚的特色專長未能凸顯、學研能量不能相應配合,是最大困難所在。如何改善並驅動這兩方面潛力的整合運用,是最關鍵性的重大議題。

然則,最近十年台灣社會早已出現,而且顯然還在加速惡化之中的「學研能量」過剩與嚴重閑置現象。特別是在高等教育機構,普遍受到出生率遞降與國際嚴苛競爭所導致的招生不足,博士級人力與教授級人力,在可預見未來更可能不得不開始面對「放無薪假」或「僱而不用」的惡劣情勢挑戰。

另在「研究」與「社會服務」方面,則因為過度執著迷信於SCI或SSCI論文數量指標評比的單一且唯一「價值」,而致失焦失能。無論在應用研究或基礎研究的成果,都與當前國家政策、產業經濟發展、社會文化需求,存在相當程度的「落差」。

創新券機制的運作,可以有效扭轉改變這種惡劣景況;參照歐盟經驗,在二一年里斯本協定,以至二七年里斯本策略協定,以區域專長發展中心體制,配合三蘭經濟國家的創新券機制,正有力活化每一國家區域層次或地方層次的近鄰學研能量。使能與在地中小企業充分有效結合,讓高等教育機構,特別是以所系為單元的學研能量,得以具體成為活化地方經濟的最重要動力。

創新券機制可以說是先進社會小型經濟,為讓國家創新可以達到「遍地開花」境界的一種積極施政作為,應當算得是目前國際間最當令紅火的國家創新政策手段之一。

台灣經濟社會在歷經世界經濟海嘯重擊後,擬議用創新再造國家競爭力,則創新券的政策工具作用,應當最值得慎重思慮參採落實的一項要務。(作者為環球經濟社社長兼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本文轉載自2009-07-15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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